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在教会,人们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主耶和华说的。但由于圣言的神圣没有显现在字义中,所以,人一旦因字义质疑它的神圣,当他随后阅读圣言时,就会因其中的很多事而加重怀疑。他会对自己说:“这也算神圣?这会是神性?”为防止这类念头进入众多人的脑海,随后愈演愈烈,导致他们把圣言当成毫无价值的书而弃绝,从而摧毁人以此与主的联结,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之义,好让人们知道圣言的神圣藏在哪里。让我们举例说明:圣言有时会提到埃及、亚述、以东、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推罗、西顿、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关乎天堂与教会的事物,就会错误地以为圣言说了大量有关各民与各族的事,却很少提及天堂与教会,也就是说,谈论了大量世俗事物,极少论述天堂事物。但是,一旦知道这些民族及其名字表示什么,他就会从错误回到真理。
同样,当看到圣言频繁提及园子、果园、森林,及其树木,如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提及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和公牛;以及大山、小山、山谷、及其泉源、江河、诸水和其它许多此类事物时,若对圣言的属灵之义一无所知,人必以为上述事物只是指这些事物本身。殊不知:“园子”、“果园”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和“橡树”表示教会的善与真,包括属天的、属灵的、理性的、属世的和感官的;“羔羊”、“绵羊”、“山羊”、“牛犊”与“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的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最高、较低和最低的元素。
他也不知道,“埃及”表示事实知识(factual knowledge),“亚述”表示理性能力(the faculty of reason),“以东”表示属世层(the natural level),“摩押”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玷污,“非利士人”表示脱离仁爱的信仰,“推罗”和“西顿”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歌革”表示脱离内在的外在敬拜。一般来说,在圣言中,“雅各”表属世教会,“以色列”表属灵教会,“犹大”表属天教会。人若知道所有这一切,就能看出,圣言所论述的,无非是天上的事物,这些世俗事物不过是包含属天事物的载体。我们再通过圣言举例说明。
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亚述去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服侍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当中的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 23-25)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主来之时,事实知识、理性能力与属灵之物要合而为一;那时,事实知识要服侍理性,这二者要服侍属灵之物。因为如前所述,“埃及”表示事实知识,“亚述”表示理性能力,“以色列”表示属灵之物。“那日”重复提到两次,意指主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到来。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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