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在教会,人们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主耶和华说的。但由于圣言的神圣没有显现在字义中,所以,人一旦因字义质疑它的神圣,当他随后阅读圣言时,就会因其中的很多事而加重怀疑。他会对自己说:“这也算神圣?这会是神性?”为防止这类念头进入众多人的脑海,随后愈演愈烈,导致他们把圣言当成毫无价值的书而弃绝,从而摧毁人以此与主的联结,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之义,好让人们知道圣言的神圣藏在哪里。让我们举例说明:圣言有时会提到埃及、亚述、以东、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推罗、西顿、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关乎天堂与教会的事物,就会错误地以为圣言说了大量有关各民与各族的事,却很少提及天堂与教会,也就是说,谈论了大量世俗事物,极少论述天堂事物。但是,一旦知道这些民族及其名字表示什么,他就会从错误回到真理。
同样,当看到圣言频繁提及园子、果园、森林,及其树木,如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提及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和公牛;以及大山、小山、山谷、及其泉源、江河、诸水和其它许多此类事物时,若对圣言的属灵之义一无所知,人必以为上述事物只是指这些事物本身。殊不知:“园子”、“果园”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和“橡树”表示教会的善与真,包括属天的、属灵的、理性的、属世的和感官的;“羔羊”、“绵羊”、“山羊”、“牛犊”与“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的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最高、较低和最低的元素。
他也不知道,“埃及”表示事实知识(factual knowledge),“亚述”表示理性能力(the faculty of reason),“以东”表示属世层(the natural level),“摩押”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玷污,“非利士人”表示脱离仁爱的信仰,“推罗”和“西顿”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歌革”表示脱离内在的外在敬拜。一般来说,在圣言中,“雅各”表属世教会,“以色列”表属灵教会,“犹大”表属天教会。人若知道所有这一切,就能看出,圣言所论述的,无非是天上的事物,这些世俗事物不过是包含属天事物的载体。我们再通过圣言举例说明。
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亚述去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服侍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当中的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 23-25)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主来之时,事实知识、理性能力与属灵之物要合而为一;那时,事实知识要服侍理性,这二者要服侍属灵之物。因为如前所述,“埃及”表示事实知识,“亚述”表示理性能力,“以色列”表示属灵之物。“那日”重复提到两次,意指主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到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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