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既然神是存在,那么祂也是实质,因为除非存在是实质,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事实上,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或拥有持续存在。此外,一个人若是一种实质,也是一种形式,因为除非一种实质是一种形式,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因此,实质和形式都可以论及神,但前提是,神是独一的,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这种形式就是真正的人类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正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是无限的,这一点已经在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发表的《圣爱与圣智》一书说明了;那里还说明,天使和世人是被创造和组织的实质和形式,以接收经由天堂流入他们的神性之物。因此,在创世记,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祂的儿子”、“从祂生的”。在这本书的过程中,它将充分证明,人在神性指导下生活,也就是说,让自己被神引导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越来越从内层成为神的形像。
如果人们的心智没有形成这个观念:神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祂的形式正是人的形式,那么关于神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它们很容易陷入幽灵般的幻想。它们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是把祂视为在其最初原则中的自然或宇宙本质,因而视为宇宙的穹苍,或空虚、虚无。它们会认为人的起源就是各个元素偶然汇聚成这种形式;而创世是源于点,后来又源于几何线的实质和形式的组合,这些点和几何线本质上什么都不是,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它们。在这些心智中,属于教会的一切就像冥河,或塔耳塔洛斯的幽暗。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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