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神既是存在,那么也是实质。存在若非实质,它就是想象的实体,因为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凡是实质者必也是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的实质是想象的实体。故实质和形式这二者皆可指称神,但条件是,神是独一无二,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圣爱与圣智》(1763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一书已证实:这形式是人的真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人,祂的一切属性都无限的;同样,天使和世人是被造的、组织有序的形式,以便接受经由天堂而来的神性流注。因此缘故,在创世记中,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在别处还被称为“祂的众子”和“祂所生的”。整本书还充分证实,人越顺应神性指引生活,即越使自己被神引领,他就越来越内在地成为神形像。
人的心智若不形成以下观念,即神是最初的实质与形式,祂的形式是人的真形式,那么对于神祂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就很容易落入梦幻、幽灵般的观念中。他们不可避免地视神为宇宙的原始自然,因而视其为它的扩张,或仿佛是真空、虚无。他们认为人的起源就象一堆原子偶然汇聚而形成这样的形式;而创世则是由于它的实质和形式先是起源于几何点,然后又起源于几何线条,而它们本身并不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属性。对这类人而言,关乎教会的一切就象冥河,或地狱底下的深渊那样暗无天日。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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