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465.“祝福、荣耀、智慧”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祝福”、“荣耀”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和来自它的结实,幸福和永生由此而来;这就是圣言中“祝福或赐福”的含义(参看AE 340节)。“荣耀”是指对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34, 288, 345节);“智慧”是指对至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智慧由此而来。经上提到这三者,即“祝福、荣耀、智慧”,是因为这些话是三层天堂的天使说的(参看AE 462节);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祝福”,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荣耀”,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智慧”。说“祝福、荣耀、智慧都归与神,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在众天堂,这些来自祂,因为当“祝福、荣耀、智慧”与那些在众天堂里的人同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归与神”;神性祝福、神性荣耀和神性智慧与他们同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都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10)
这与前面所说的话相似,即“愿救恩归与神”(参看AE 460节)。因此,说“神当受祝福”、“祝福归与神”,以及“荣耀和智慧归与神”对古人来说是一种宗教习俗;他们说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祝福、荣耀和智慧要归与祂,因为一切祝福、荣耀和智慧都来自祂;他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从祂那里与所有人同在。他们以这种方式说话,是为了让他们将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只归与神,丝毫不归与自己,也为了让他们从神性如此说话,而不是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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