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诠释启示录 #249

249.“若有人听见

249.“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表示若有人留意主的戒律。这从“听见”和“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留意,也就是注意观察,并听从或服从;因为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不仅被理解力看见,而且若与人的情感一致,还会服从;内层情感与如此听到的事物联合,但不与只是看到的事物联合。因此,在日常话语中,听和听从有两种含义,即:倾听某人和听从某人,或某人的倾听者和听从者;后者是指服从,而前者是指感知;因此,“听见你”表示服从,只“看见你”表示聪明。在日常话语中,这些含义起源于灵界,人的灵就在灵界(参看AE 14和108节)。“我的声音”,或主的声音或嗓音,是指圣言、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的真理,因而是指主的戒律(参看《属天的奥秘》,219, 220, 3563, 6971, 8813, 9926节)。

说若有人留意主的戒律,意思是说若有人愿意认识真理,并从圣言研究或调查它们;凡处于生活的邪恶,确认教义虚假的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些确认教义的虚假之人只留意圣言中支持他们的虚假原则的东西;至于其它的,他们要么忽略,仿佛看不见,要么败坏和歪曲;而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则不关心真理,即便听见真理,也不去听。因此,他们以一种听见的方式,也就是看见并感知真理的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也就是听从或服从真理的方式来接受。但那些渴望认识真理,并从圣言研究或调查它们的人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只有那些渴望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因而照着主的诫命生活的人才处于这种情感。他们就是“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所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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