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134.“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一切虚假掌权的地方。这从“有宝座之处”和“撒但”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宝座之处”是指某种东西掌权的地方,因为“宝座”表示国度或主权;“撒但”是指地狱,一切虚假都在那里并从那里而来(对此,参看AE 120节)。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宝座”,它们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审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就是祂的神性真理比祂的神性良善更充分被接受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5313, 5315, 6397, 8625节)。但此处因在反面意义上提到“宝座”,故将略去通过来自圣言的经文对这一点的说明;下文将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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