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1194.“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表示使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灭亡的一切虚假和邪恶。这从“被杀之人”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的人(对此,参看AE 315a,c,d, 366节),“杀”是指通过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547, 572, 589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表示通过虚假和邪恶向一切真理和良善所施的暴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这些虚假和邪恶而灭亡。
(续)
由于人被造是为了履行功用,这就是爱邻舍,所以所有进入天堂的人,无论他们有多少,都必须履行功用。天堂居民都照着功用和对功用的爱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祝福,天堂的喜乐也不来自其它源头。人若以为这种喜乐能在无所事事的状态下被赋予,就大大受骗了。事实上,懒人甚至在地狱也不被容忍;地狱居民在劳工房中,在一个法官的管理之下;这个法官给囚犯安排他们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对那些不执行自己工作任务的人,既不给他们食物,也不给他们衣服,他们饿着肚子,赤着身子,因此被迫在那里工作。区别在于,在地狱,功用是出于恐惧来履行的,而在天堂,功用是出于爱来履行的;但给予喜乐的,是爱,而不是恐惧。尽管如此,在工作之余穿插各种消遣,与他人来往是允许的,或说是适当的,这些消遣都是娱乐,因而也是功用。我被允许看到天堂里的许多事物,世界上的许多事物和人体里的许多事物,同时思考它们的功用;我被启示,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无论大小,都是从功用,在功用中并为了功用而被造的;有助于功用的终端停止的部分作为有害的而被分离出来,可以说作为被定罪的而遭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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