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示正是主自己曾生在世上,那时是光,并将带着新光降临,这光将在祂的新教会,即圣耶路撒冷面前升起。“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正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枝子”(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生出的嫩芽,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 2)。“明亮的晨星”表示那时祂是光,并且祂将带着新光降临,这光将在祂的新教会,即圣耶路撒冷面前升起。祂因祂降世所带的光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被称为“星”(民数记24:17),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2:30-32; 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将在来自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面前升起的光而被称为“晨星”;因为“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表示祂的降临和那时的新教会(可参看AR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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