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900.“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名字写在上头,就是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表示天堂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它们也是在这些知识或认知里面的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并进行保护,以防止有人进入,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它们。“十二位天使”在此表示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天使们的天堂,在具体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天堂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R 5, 170, 258, 344, 415, 465, 647, 648, 657, 718节),在此表示天堂的真理和良善,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又有名字写在上头,就是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这些话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AR 349节)。在“门上”表示在这些知识或认知里面,因为在圣言中,“在上”(over)表示在里面或在内。原因在于,连续秩序中的至高层就是同步秩序中的至内层;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至高和至内层天堂。这就是为何在“门上”表示在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里面。“写在上头的名字”表示它们的一切品质,因而也表示在它们里面的品质,因为外在中的一切品质都来自内在。显然,这些话表示保护,免得有人进入教会,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因为天使被看到站在门上,而且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名字也写在上头。我们说,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在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里面,引入教会是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实现的,因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当有从主那里来自天堂的属灵之物在里面时,就不再被称为知识或认知,而是被称为真理。但如果它们里面没有从主那里来自天堂的属灵之物,那么它们只不过是知识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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