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85.“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否则,看见真理的光照肯定不再赐予他们。“很快”表示肯定(AR 4, 947节);“灯台”表示光照方面的教会(AR 43, 66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移除光照,叫他们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再也看不见它们。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82节)可推知,即:如果主要或首先关注的是教义的真理,那么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道,但却不能出于属灵情感从内层被看到和热爱,因此它们会逐渐消失;因为出于真理自己的光看真理就是出于人的内在心智看它们,这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这会产生光照。一个处于这种光照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就承认它们;而一个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也就是一个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则不然,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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