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849.“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掌王权一千年”表示那些已经拥有与主的结合,并在其国度中一段时间的人。“与基督同生活”的人表示那些拥有与主的结合之人,因为他们活着,或说拥有生命。“与基督同掌王权”的人表示那些在主国度中的人,如下面所解释的;“一千年”表示一段时间(可参看AR 842节)。这话论及那些在世上的生活中敬拜主,并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死后受到保护,免得被龙的追随者迷惑;因此,他们是那些已经在一段时间内,在其内层上与主结合,在其外层上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的人。“与基督同掌王权”不是指与祂一起掌权作王,而是指通过与主结合而在祂的国度中(参看AR 284节)。因为唯有主掌权作王,在天上,凡处于某种职能,或从事某种职业的人都在其社群中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在世上一样,不过,是在主的主导之下。他们的确貌似凭自己行事,但他们首先关注功用,所以是从主那里行事的,一切功用都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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