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841.启20:2.“他捉住那龙,那古蛇,就是魔鬼、撒但”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被阻止,他们因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信仰问题而被称为“古蛇”,因在生活上处于邪恶而被称为“魔鬼”,又因在教义上处于虚假而被称为“撒但”。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他在各处之所以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是因为“蛇”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的人(AR 455, 550节);“魔鬼”表示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的人;“撒但”表示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AR 97, 550节)。事实上,所有不直接靠近主的人都感官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不能属灵地思考,因为主是光本身(AR 796, 797节)。因此,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不能出于属灵之光,即天堂之光来思考,只能出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思考,即感官地思考;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古蛇”。那些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继续留在罪中,这就是为何那龙被称为“魔鬼”;由于也是这些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所以那龙被称为“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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