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因此,通过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所有人,只要愿意买,都获得了赦免,因为他们获得了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财富,现在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用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来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启18:12, 13)所列举的其它东西,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是指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因那城的“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由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圣物。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或昂贵的东西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永恒山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耶利米书:
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 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经上说,那城中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