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60.“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祂是永生。由于“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并且生命唯独来自祂(AR 58节),所以可推知,“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唯独祂是永生,因而永生唯独来自祂;因为永生在祂里面,因而来自祂。“时代的时代”表示永恒。永生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信我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6:40, 47-48)
又:
我实在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又:
我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信我的,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等)
因此,主被称为“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如启示录4:9-10; 5:14; 10:6;但以理书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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