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58.启1:18.“又是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并且生命唯独来自祂。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称自己是“活人或活着和永生的”,因为唯独祂活着;事实上,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而爱和智慧就是生命。生命唯有一个,那就是神,天使和人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圣爱与圣智》一书已经大量说明了这一点。耶和华称自己是“活人或活着和永生的”(以赛亚书38:18-19; 耶利米书5:2; 12:16; 16:14-15; 23:7-8; 46:18; 以西结书5:11)。甚至就神性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因此,祂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14)
由于主是唯一的生命,所以可推知,生命唯独源于祂;因此,祂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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