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368.启7: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从心里承认主是他们的救主。“大声喊着说”表示发自内心的承认;“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主是拯救本身,所有人的拯救都来自祂,因此,祂是救主。“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是指唯独主;“坐在宝座上的”是指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祂的神性,“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可参看AR 273节);两者都被提及,是因为祂出于其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救主。他们为一,这一点从经上说“宝座中间的羔羊”(启示录5:6; 7:17)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拯救或救恩”,意思是,祂是救主;如以赛亚书:
我的救恩必不迟延,我要在锡安施行拯救。(以赛亚书46:13)
又:
你们要对锡安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以赛亚书62:11)
又:
我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在希伯来语,“拯救或救恩”被称为“Joschia”,就是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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