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331.“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还因为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有了一个改变时,就会有一场地震;由于这是他们毁灭的前奏,所以他们陷入恐惧。因为在灵界,地在外表上就像自然界的地(AR 260节);但由于灵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改变是照着居民当中的教会状态而发生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时,地会震动、战抖,甚至下沉,离其本位。当最后的审判即将发生,并且正在发生或完成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地的“震动”、“动摇或摇撼”、“战抖或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这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以西结书:
我在怒火中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的众人都必战栗,诸山必被推倒。(以西结书38:18-20)
启示录: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启示录16:18)
以赛亚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我必使天动摇,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以赛亚书:
地的根基也动摇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战抖。(诗篇18:7)
那鸿书: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 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10:10; 49:21; 约珥书2:10; 哈该书2:6-7; 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