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Life7.我曾被允许问一些信奉并传讲唯信(这事发生在灵界)的英国神职人员,当他们在教会念这段劝诫词(其中甚至没有提到信)时,是否相信它是真的;如果人们作恶又不悔改,魔鬼就会进入他们,就像进入犹大一样,摧毁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他们说,在他们念劝诫词时所处的状态下,他们只知道并认为这些事就是宗教本身;但当撰写并打磨他们的演讲或布道时,他们对此就有了不同的想法,因为那时他们认为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而生活的良善是公共利益的道德附属物。然而,他们仍然同意,他们拥有一种普遍感知,即: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当不受他们的自我支配时,他们就拥有这种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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