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Life43.人有两种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有别,但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可以成为一体;当它们成为一体时,就被称为心智。人的心智由这两种官能构成,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们里面。正如符合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人里面的良善属于他的意愿,人里面的真理属于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这两种官能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属于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属于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处,故爱和信也不在别处,因为爱与良善有关,良善与爱有关,信与真理有关,真理与信有关。
知道意愿与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意愿与理解力之间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那样的婚姻。前一章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我们补充以下内容:正如良善是一个事物的真正存在,真理则是该事物随之而来的显现,人里面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理解力则是他生命随之而来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成形,并以某种方式使自己变得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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