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9

199.主在世间时藉

199.主在世间时藉着对应说话,也就是说,祂的话既是属世的,也是属灵的。这一点从祂的比喻就能看出来。其中每句话都具有属灵之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祂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郞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喊声说,看哪,新郎来了,快出去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祂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最后,其余的童女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人若不知道圣言具有属灵之义,也不知道属灵之义的性质,就不会明白这些细节中的每一个具有属灵之义,因而是圣洁的。就属灵之义而言:“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藉着爱之善和信之真而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十”表示全部;“五”表示部分;“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属于爱之善的事物;“睡”和“醒”表示人在世属世的生命和死后属灵的生命;“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别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善;由于那时,爱之善再也无法获取,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我不认识你们”;这是因为在世的生命结束后,人仍保持在世时的生活方式。由此清楚可知,主只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通过自己里面的神性说话,这神性是祂的。由于“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故在圣言的先知书中,经上多次提及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女儿或女子。因为“油”表示爱之善,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其它比喻以及主所说的一切话也一样。因此,主说,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诠释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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