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9.主在世间时藉着对应说话,也就是说,祂的话既是属世的,也是属灵的。这一点从祂的比喻就能看出来。其中每句话都具有属灵之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祂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郞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喊声说,看哪,新郎来了,快出去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祂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最后,其余的童女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人若不知道圣言具有属灵之义,也不知道属灵之义的性质,就不会明白这些细节中的每一个具有属灵之义,因而是圣洁的。就属灵之义而言:“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藉着爱之善和信之真而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十”表示全部;“五”表示部分;“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属于爱之善的事物;“睡”和“醒”表示人在世属世的生命和死后属灵的生命;“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别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善;由于那时,爱之善再也无法获取,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我不认识你们”;这是因为在世的生命结束后,人仍保持在世时的生活方式。由此清楚可知,主只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通过自己里面的神性说话,这神性是祂的。由于“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故在圣言的先知书中,经上多次提及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女儿或女子。因为“油”表示爱之善,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其它比喻以及主所说的一切话也一样。因此,主说,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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