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 主向门徒谈论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声称祂预言教会末期要经历一系列状态变化: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那时,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0,31)
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这段经文不是说太阳和月亮真要变黑变暗,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显在天上,他们会看见祂在云中,还有使者拿着号筒。此处的每个细节都表示属于教会某种属灵事物,其实论述的是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要变黑的“日头”表示对主的爱;不放光的“月亮”表示对主的信;要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表示祂在圣言中所赋予的神圣真理要显现出来;“地上的万族要哀哭”表示丧失一切信之真和爱之善;“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临在和启示;“天上的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属灵之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天堂,神圣真理由此而来;
“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由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之人组成的新天堂和新教会。这段经文不是说日月变黑,众星坠落于地。这一点从主即将降世时,众先知对教会状态的类似陈述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刑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降临的日子,那日是黑暗、幽冥。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所有的亮光都变为昏暗,将黑暗置于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教会不再存留爱之善或信之真,或对主的认知时,这事就会发生。所以,经上称那日子是“黑暗”和“幽冥”。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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