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 主向门徒谈论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声称祂预言教会末期要经历一系列状态变化: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那时,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0,31)
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这段经文不是说太阳和月亮真要变黑变暗,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显在天上,他们会看见祂在云中,还有使者拿着号筒。此处的每个细节都表示属于教会某种属灵事物,其实论述的是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要变黑的“日头”表示对主的爱;不放光的“月亮”表示对主的信;要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表示祂在圣言中所赋予的神圣真理要显现出来;“地上的万族要哀哭”表示丧失一切信之真和爱之善;“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临在和启示;“天上的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属灵之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天堂,神圣真理由此而来;
“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由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之人组成的新天堂和新教会。这段经文不是说日月变黑,众星坠落于地。这一点从主即将降世时,众先知对教会状态的类似陈述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刑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降临的日子,那日是黑暗、幽冥。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所有的亮光都变为昏暗,将黑暗置于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教会不再存留爱之善或信之真,或对主的认知时,这事就会发生。所以,经上称那日子是“黑暗”和“幽冥”。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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