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7

197. 启示录中这

197. 启示录中这样描述新耶路撒冷:
城内有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她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门上又写着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黄碧玺、水苍玉、红碧玺、翡翠、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且是四方的,长宽高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12,16-21)
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新耶路撒冷”表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如《破解启示录》(880,896-925节)所说明的。“耶路撒冷”既然在此表示教会,那么可知,论及这城的一切,如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以及城的尺寸等等,都包含属灵之义,因为凡关乎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它们的含义在《破解启示录》(896-925)所有说明,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只要由此知道所描述的这些细节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若没有属灵之义,人们不可能在上述内容中看到关乎教会的任何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极贵的宝石;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城墙有一百四十四肘高;城的长、宽、高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凡通过对应学了解属灵之义的人都能理解所有这一切。例如,城墙及其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会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就是总的真理,以及各种良善。

诠释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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