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995.启16:12.“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表示在理性事物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幼发拉底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面经常所说的;“幼发拉底河”是指理性层(对此,参看AE 569节),它凭人从理性层所拥有的聪明而被称为“大河”,因为“河”表示聪明(参看AE 518节)。属世人的一切聪明都来自他的理性层,因为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它因是媒介,故首先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并把它传到属世层。由此可推知,在被称为属灵人的属灵心智能被打开,然后流注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之前,理性层必须先得到培育;这是通过系属世和道德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圣言的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完成的。理性心智通过这些从下面被打开。不过,一旦属灵心智被打开,流注由此发生,理性心智就从上面被打开;这样,理性层就作为一个媒介提供一个通道;然后,包含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的属世心智通过这个通道而从属于属灵心智,进而从属于天堂和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来自主。其原因在于,它是从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爱,因而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良善来自主,真理在天堂和教会中。由此可推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对主之爱。这就是为何除了只承认主,也就是承认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的人外,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愉悦,快乐,祝福和喜悦。靠近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父,或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圣灵,认为这些不在主里面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
纯正的婚姻尤其存在于第三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唯独承认祂是神,并遵行祂的诫命。对他们来说,遵行诫命就是爱主。对他们来说,主的诫命就是真理,他们以真理来接受主。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有结合;事实上,他们在主里面,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主也在他们里面,因为主在真理里面。这就是天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该婚姻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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