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807.“从创世以来被杀”表示从现在教会建立之初,其在人身里面的神性就没有得到承认。这从“被杀的羔羊”和“创世”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或被杀死的羔羊”是指不被承认(参看AE 315a, 328a,b节),在此是指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创世”是指教会的最初建立。因为在圣言中,“世界”表示各种事物,即总体上的世界,以及其中的善人和恶人,也只表示世上的恶人,因而表示地狱。“世界”还与“地”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教会;这也是此处的“创世”,以及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王要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
当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不被承认时,主也不被承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没有被视为神,仅被视为一个不能施行拯救的人。尽管人们从《亚他那修信经》以为,主是从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然而,他们却将祂的人性或人身与祂的神性分离,由此可推知,他们可以说把主分成两个位格,并称这两个位格为二性,以至于主作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一回事,作为马利亚的儿子是另一回事。由于他们由此将主分裂,所以没有人能靠近祂,除非他愿意靠近一方面作为神,另一方面作为人的主。关于主的这种观念从教会建立之初就存在了,这一点可从创始人的著作,以及后来他们子孙的著作明显看出来。
从教会开始的时候起,主就在教会中被如此分裂,因为他们不理解圣言。事实上,在主提到父的地方,人们以为父是指与祂的人身不同的神性,尽管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很清楚地看到,主是由被称为父的真正神性孕育的,因此这真正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一样;而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位格。令人惊奇的是,《亚他那修信经》,也就是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教义,以明示的条款教导了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人留意它。他们没有留意它,这一点已经从我与来世或死后的许多人的交谈中向我清楚显明了,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有学问的,他们都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他们认为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是在祂的人身之上的一个神性位格,坐在父的右手边。因此,他们还说,他们没有留意主的这些话: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由此可见,教会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这就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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