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启示录13
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
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
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
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
8.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
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
11.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里上来,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
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致死击伤被医好了的第一只兽。
13.他行大迹象,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
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击伤还活着的兽造个像。
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
17.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
18.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因为这是人的数字;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诠 释
773.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774节);“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775节);“十角”表示大能(776节);“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777节);“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7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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