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诠释启示录 #765

765.启12:16

765.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那些属于一个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提供帮助,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狡猾推理。这从“地”、“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帮助妇人的“地”是指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此处“地”是指妇人所逃往的旷野的地,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旷野的地”表示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它没有处于良善,这一点从“地”和“旷野”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对此,可参看AE 730节)。“帮助妇人”是指给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提供帮助;“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是指(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敏锐推理;因为龙从他口中吐出的“水河”表示基于虚假的敏锐推理,这从之前的两个章节明显看出来;“开口吞”当论及“地”所表示的教会时,表示拿走;由于一个事物当不被接受时,就被拿走,所以它表示不接受。
这些事必须理解如下:前面说“妇人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后来说“她得了鹰的翅膀,飞到自己的地方”,这表示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在成长直到完全期间,要逗留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中间,直到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但这个教会有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善行分离;不过,在这个教会中,其他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不是龙,尽管这些人在他们中间,因为这些人只知道,正是遵照教义,信才结出果子,也就是善行,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信就是相信圣言中的话,并实行它们。而龙们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前者并不理解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并因不理解而不接受它们。由此清楚可知,“帮助妇人,并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地”表示由那些不是龙的人构成的教会。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对信仰与善行的分离,以及它们的结合的推理是什么,何等狡猾,甚至有害,主若愿意,将在别处揭示;那些推理只存在于有学问的教会领袖中间,教会之人并不知道它们,因为这些人不理解;因此,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也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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