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479.“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进入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的流注。这从“坐宝座的”和“住在他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宝座的”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97, 343, 460节);“住在他们上面”是指以良善流入他们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因此“居住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故当“住”论及主时,如此处,“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的流注。这流注进入真理,因为刚才所论述的主题是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还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被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事实上,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因为真理因是良善的形式而来自良善;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处于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对应于良善的真理。人若以为主直接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属天的奥秘》论述了这种流注,即:主的流注进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进入与他同在的真理,但反过来不行(AC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流注通过良善进入各种真理,但尤其进入纯正真理(AC 2531, 2554节);良善拥有接受真理的能力在里面(AC 8321节);主的流注不会进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AC 1831—1832, 3514, 3564节)。由此可见,包含在这一节和前一节中的细节如何连贯起来,教导那些来自主的真理已经通过试探被植入其中的人,被神性良善进入他们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 10153节);“主的住所或居所”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里面的良善(AC 8269, 83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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