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诠释启示录 #359

359.“他出来征服

359.“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这从“征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征服”是指属灵地征服,属灵地征服就是制伏邪恶和虚假;但由于只有当这些被主移除时,它们才被征服,所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虚假。邪恶和虚假被移除,而不是被消灭,或人从它们当中退出,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节; 《属天的奥秘》,865, 868, 887, 894, 929, 1581, 2116,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9338, 9446–9448, 9451, 10057, 10060节)。经上说“祂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祂出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并可以征服”表示后来移除它们,直到永远;因为在世上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就永远征服了它们;事实上,人由于过去的生活而在生命结束时如何,他就永远如何。“征服”表示属灵地征服,因为圣言在其至内层是属灵的,或在其至内层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世俗事物;字义中的世俗事物只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的灵义,属灵事物终止于这个基础,并在其中。以下经文中的“征服或得胜、胜了”具有同样的含义。

启示录: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又:

得胜的,必拥有一切,我要给他作神,他要给我作儿子。(启示录2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主“胜了世界”表示祂征服了所有地狱;因为“世界”在此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它们都来自地狱(如在约翰福音8:23; 12:31; 14:17, 19, 30; 15:18, 19; 16:8, 11; 17:9, 14, 16)。

在以赛亚书,当论及主时,“征服”具有同样的含义: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但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以赛亚书63:1, 3, 6)

此处论述了主,祂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在此由“以东,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来表示,“祂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圣言中(参看AE 195c节)。“衣服”在此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它包含包裹的真理,字义是灵义的一件衣服。由于字义上的圣言被犹太人撕裂,神性真理由此被玷污,所以经上说“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波斯拉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终端,也就是字义,“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表示那些如过去犹太人所行的,以及如今许多人所行的那样,把字义抢夺来支持自己的爱和从那里所孕育的原则之人对真理的错误解释和应用;这一点由“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来表示。主独自作战,这一点由“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来表示,“酒榨”表示从神性真理与虚假争战,因为酒在酒榨里面从葡萄中被压榨出来,“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表示独自,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表示主征服众地狱;经上因酒榨而说“我踹下”、“我践踏”,它们表示祂摧毁;经上说“发怒”和“发烈怒”,是因为地狱被摧毁了;这在字义上被归于主,尽管怒气和烈怒并不属于祂,只属于那些反对祂的人;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经上都是根据表象而如此说的。这些人被征服,并判入地狱,这一点由“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来表示,“在地上”表示进入诅咒,因而进入地狱。“地”也表示诅咒(可参看AE 304g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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