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1232.“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这从“对耶稣的见证”和“预言的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对主的神性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1230节),因而是指与主的结合,因为结合是通过对主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实现的。“预言的灵”是指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灵”表示生命,因为所指的,是圣灵,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是人生命的本质,“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AE 624b–d, 999节)。“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预言的灵”是指圣灵,圣灵为主作见证,因而是教义,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27)
“真理的灵”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它的“见证”是指光照、讲道、称谢和承认,而也要作见证的“门徒”表示所有承认并接受主的人。
第二十章
诠 释
(各节内容)
“龙”是指在改革宗基督教界,所有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移除了(启20:1–3)。
那些从低地被提上天堂的人,他们曾因龙而被隐藏在那里,以免他们被迷惑(启20:4–6)。
后来,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处于任何内在敬拜的人被放开,好叫他们被暴露出来。这些人灭亡了(启20:7–9)。
之后,“龙”所指的所有人都被定罪(启20:10)。
地狱恢复秩序,好叫它们可以通过对立与新天堂相对应;但只是那些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启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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