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诠释启示录 #1079

1079.启17:1

1079.启17:16.“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改革宗教徒中间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尤其涉及主的神性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这从“在那兽上的十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兽上的十角”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对此,参看AE 1069节);“角”是指在能力方面的真理(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兽”是指圣言(参看AE 1038节)。“那兽的十角”在此表示在改革宗教徒中间的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这一点从前面两节经文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这句话表示他们完全弃绝教皇的一切法规和法令,因而弃绝他的歪曲和亵渎,尤其前面所论述的那两个,就是关于他统治教会圣物的权柄,以及被称为打开和关闭天堂权柄的统治人类灵魂的权柄,还有关于解释圣言并改变其中的事物以支持他自己的统治的权柄;这些是他们宗教的两个头,改革宗完全弃绝了这两个头,并用火焚烧。这一节和下一节经文就描述了这种退出或脱离,这一点可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第12–14节经文论述了巴比伦之内那些弃绝这两个亵渎的教条之人;而这两节经文论述了巴比伦之外那些弃绝它们的人,第15节经文论述了他们其余的亵渎。情况就是这样,当理解了“兽”表示圣言,“兽的角”表示圣言的真理,“淫妇”表示巴比伦的亵渎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关于圣言续)

字义上的圣言通常看起来很简单,然而,三层天堂的智慧仍储存在它里面,因为其中的每个最小细节都包含着内在和更内在的意义,或说越来越内在的意义:内在意义就是诸如存在于第一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更内在的意义就是诸如存在于第二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至内在的意义则是诸如存在于第三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这些意义都在字义中,一层在另一层里面;当被主引导的人阅读圣言时,它们由此一个接一个地展开,每层意义都从自己的天堂被展开。这些内在意义照着各层天堂而在光明和智慧的层级上各不相同;然而,它们仍通过流注,因而通过对应构成一体。接下来会说明它们是如何构成一体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是如何受神性启发的,并且它是出于这种灵感写成的:世界上的其它任何东西根本不能与之相比。包含在它里面的三层天堂的智慧奥秘就是许多人所说的神秘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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