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1058.“见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知道圣言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这从“见”、“兽”和“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知道和认识到(对此,参看AE 260, 529节);“兽”是指圣言(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如今没有”是指它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对此,参看AE 1054–1056节)。
(关于第三种亵渎)
那些以虔诚的姿势和敬虔的嘴唇或话语崇拜神性事物,在内心和灵里却否认它们的人,因而那些表面上或在世人面前崇敬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在家里或暗中却嘲笑它们的人就处于这种亵渎。当这类人处于神圣的外在,无论是在圣殿进行教导,还是与普通人交谈时,他们只知道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可一回到自己里面,他们就会思想反面。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能伪装成光明天使,尽管他们是黑暗天使。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亵渎是虚伪的那种。他们与污泥制成的镀金的像没什么不同,或像里面腐烂、表皮漂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完整的坚果。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内在是属魔鬼的,因此他们神圣的外在是亵渎的。
当今巴比伦的大多数统治者都是这样,巴比伦的某个社群中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如那些声称自己统治人类灵魂和天堂的人所知道的。因为如他们那样相信拯救并准许进入天堂的权柄被赐予他们,与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是两个对立面。原因在于,人必须仰望主,祈求祂,才能得救并被准许进入天堂。一个人若相信这种权柄被赐予他,就会仰望自己,并相信主的东西在他自己里面;相信这一点,同时又相信有一位神,或神在他里面,是不可能的。当一个相信神在自己里面的人认为自己在教会的圣物之上,天堂在自己的权力之中时,他就像路西弗,路西弗燃烧着统治一切的火。这样一个人若认为神在他里面,就不能不从自己这样认为;从自己认为神在自己里面,就是认为神不在他里面,而是认为他自己就是神,正如论到路西弗(以赛亚书14:13, 14)所说的,在那里,路西弗是指巴比伦,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清楚看出来。
此外,这样一个人自己也显示出他凭自己是什么样子。当权柄给他时,他就会爆发;这种爆发照着他的晋升而逐渐加剧。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是无神论者,有些人是公开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暗中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无知的无神论者。他们因视统治为目的,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手段,所以在脸、姿势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从而亵渎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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