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1006.“那警醒的,有福了”表示那些仰望主之人的幸福状态。这从“有福”和“警醒”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是指处于一种幸福的状态;“警醒”是指为自己获取属灵生命或生活(参看AE 187节);这生命或生活是通过人仰望主获得的,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永生唯独来自祂。当一个人处于来自主的生命时,他就在清醒之中;但当他处于来自他自己的生命时,就在沉睡之中;或也可说,当一个人处于属灵生活时,他就在清醒之中,但当他处于与属灵生活分离的属世生活时,就在沉睡之中;那时一个人所看到的,就像他在梦中看到的一样。在圣言中,“睡觉”和“睡着或打盹、沉睡”(如马太福音13:25; 25:5, 6; 马可福音4:26, 27; 13:36; 以赛亚书5:27; 耶利米书51:39, 57; 诗篇13:3; 76:5, 6; 以及别处)也是指过这种生活。这清楚表明,“警醒”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然而,必须知道的是,通奸或多或少是属地狱的或可憎的。源于更严重的邪恶及其虚假的通奸也是更严重的,源于更温和的邪恶及其虚假的通奸是更温和的。因为通奸对应于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对良善的玷污本质上是邪恶,对真理的歪曲本质上是虚假;地狱照着与这些玷污和歪曲的对应关系而被排列成属和种。死尸地狱是由那些喜欢侵犯妻子的人形成的;排泄物的地狱是由那些以奸污处女为快乐的人形成的;可怕的粘糊糊的地狱是由那些喜欢妓女的多样性和变化,或说喜欢各种变态和淫乱的性活动的人形成的;肮脏的地狱由由其余的人形成。鸡奸地狱是由那些出于对统治他人的爱而处于邪恶的人形成的,他们喜欢统治他人,只是因为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因为在功用中找到任何快乐。
像儿子与母亲或岳母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像公公与儿媳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研究圣言只是为了荣耀,而不是为了属灵功用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像兄弟和姐妹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认为罪是通过圣餐被赦免的,而不是通过生活的悔改而得以赦免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与动物的可憎行为是从那些完全否认神性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等等。这些地狱由他们形成,是由于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掺假或玷污的对应关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