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934.“果子”表示人出于爱或仁所行的良善,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通过圣言来证实;事实上,读者也不会将圣言中的“果子”理解成别的。“果子”之所以表示爱或仁的良善,是因为人好比一棵树,也被称作“树”(89, 400节)。“果子”表示爱或仁的良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好行为”或“善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 3:10;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从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凡不结果子的枝子,都要剪去,凡结果子的,修理干净,叫它结果子更多;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2-8)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耶稣对门徒说,是我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去结果子,你们的果子要常存。(约翰福音15:16)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加福音13:6-9)
有一个做家主的人把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来收它的果子;但他们却杀了所差给他们的仆人,最后杀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其他人。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33-35, 38-39, 41, 43)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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