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905.启21:16.“城是四方的”表它里面的公正。这城之所以看上去是“四方的”,是因为“四方”或“正方形”表示公正,而“三角形”表示公平,所有这些都是终端层面,或属世层面的。“四方”或“正方形”表示公正,是因为它有四边,而四边正对着四方,同等地对着四方就是出于公正尊重一切事物;因此,每个方向都有进城的三个门开着,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你敞开城门,使守信的公义民族得以进入。(以赛亚书26:2)
“城是四方的”,意味着长与宽是同等的,“长”表示新教会的良善,“宽”表示新教会的真理,当良善与真理同等时,就会有公正。正是由于“正方形”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某人很“方正”,是那种不会出于不公正而偏向这一方或那一方的人。“四方”表示公正,故表示出于良善、因而出于属天真理的敬拜的燔祭坛就是“四方的”(出埃及记27:1);表示出于良善、因而出于属灵真理的敬拜的香坛也是四方的(出埃及记30:1,2);表示含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同样“四方的,叠为两层”(出埃及记28:15, 16; 39:9);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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