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781.“马,车,并人的身体和灵魂”表所有这些事物都取决于他们所没有的对圣言的理解,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利用圣言中的事物来统治天堂和世界,违背圣言的真正意义,因而歪曲并玷污了圣言。提及这些事物时用的是所有格,因为它们用来修饰之前的事物。“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298节)。“车”表示出于圣言的教义(437节);因此,“马车”所表相同。“人的身体和灵魂”表示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这是因为它们与圣餐中的“身体和血”表示相同事物。圣餐中的“身体”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圣餐中的“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它们因表示这些,故也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主就是圣言。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灵魂”,以取代“血”。原因在于,灵魂同样表示真理(参看681节);还因为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soul,经上常译为性命)(创世记9:4, 5;利未记17:12-14;申命记12:23-25)。“人的灵魂”(经上或译人的性命,或人口)(以西结书27:13),以及“人的种”(但以理书2:43)所表相同。
在以赛亚书,“马”和“车”表示相同事物:
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或骑马,或坐车,坐马车,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这论及主的新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涉及其中那些处于“马”、“车”和“马车”所表示的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人。由于那些属天主教的人歪曲并玷污圣言,用来统治天堂和世界,故所表示的是他们没有出于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因而他们的教义中也没有良善与真理。对此,耶利米书上说:
巴比伦王吞灭我,压碎我,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满他的肚腹。(耶利米书51:34,35)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马匹,她的车辆,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因为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他们夸耀可怕之物。(耶利米书 5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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