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778.“酒,油,细面,麦子”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这些事物类似于刚才(上一节)和前面所提及的事物,唯一不同的是:此处的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文(773节);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故其敬拜中也没有。因为如前所述,教义的良善与真理在敬拜里面,犹如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没有它们的敬拜就是没有生命的敬拜。这样的敬拜外在是神圣的,而内在没有任何神圣可言。“酒”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参看316节)。“油”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细面”表示属天的真理,“麦子”表示属天的良善。
“酒”、“油”、“细面”、“麦子”之所以表示敬拜的真理与良善,是因为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的奠祭和素祭就是由它们制作的;献在坛上的祭物和供物表示敬拜,因为敬拜的主要部分就在于它们。奠祭,也就是酒,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参看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13,18,19;民数记15:2-15; 28:11-15,18-31; 29:1-7等;以赛亚书57:6; 65:11;耶利米书7:18; 44:17-19;以西结书20:28;约珥书1:9;诗篇16:4;申命记32:38)。“油”也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出埃及记29:40;民数记15:2-15;28:1-31)。用细面粉制作的素祭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1-13; 5:11-13; 6:14-21;7:9-13; 23:12-13, 17;民数记6:14-21; 15:2-15; 18:8-20; 28:1-15; 29:1-7;耶利米书33:18;以西结书16:13-19;约珥书1:9;玛拉基书1:10,11;诗篇141:2)。会幕桌子上的陈设饼也是由细面粉制作的(利未记23:17; 24:5-9)。由此可见,这四样事物,即酒、油、细面和麦子,是敬拜的神圣和属天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