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揭秘启示录 #710

710.启16:18

710.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在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因为即便知道它们,这些人也不愿从中退出。“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R 396, 530节),以及那里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那些处于与律法作为分离之信,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因为即便知道这些邪恶,他们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关注死后的生活,先关注地狱,看看地狱是什么样,然后关注天堂,看看天堂是什么样,在停止恶行时思想它们。那时如果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暂时的东西算什么呢?岂不如同乌有?”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想了解它们,并从中退出。但他若确认唯信,就会在心里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就是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已经施了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仰,它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仰对自己说,邪恶不定罪,救赎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邪恶中,以它们为快乐,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这就是此处“响声,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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