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揭秘启示录 #492

492.“穿着麻布”

492.“穿着麻布”表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哀悼。“穿着麻布”表示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衣”表示真理(166,212,328,378,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就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真理就没有教会而哀悼。以色列人的哀悼以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非常有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坐在地上长时间沉默,剃须,悲痛哀号,撕裂衣裳,以及“穿着麻布”等等;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罚;当受罚时,他们便以这些行为来表达悔过之意;由于悔改的表现,同时由于谦卑,他们就被听见。
“穿麻布”代表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有狮子从丛林中上来,他从他的地方出发,要使地荒凉;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恸哭哀号。(耶利米书 4:7,8)
我民女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灭命的会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告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15:2,3;22:12;37:1,2;50:3;耶利米书48:37,38;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7:17,18;27:3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8,13;阿摩司书8:10;约伯记16:15,16;诗篇30:11;35:13;69:10,11;撒母耳记下3:31;列王纪上21:27;列王纪下6:3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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