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示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如此的智慧,然而却将宗教信仰的一切都置于信中,只思想信,除了这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什么也不想,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之人的生命状态。从这一节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都是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读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审查并显示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示那些其宗教信仰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到本章为止所提到那些其信仰的虚假看似蝗虫的样子之人。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早已描述过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给出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并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得属世,因为它们是从人的意愿发出的,并未与信之属灵事物结合;并且因为他们通过博学味道十足的理性分析来确认这些事,所以他们照着上面的描述(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方区域。
但下文直至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纯粹将信当作宗教信仰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就没别的了,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看到这些人,还与其交谈;他们住在北方区域的茅草屋里,这些茅草屋散落各处,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那些出于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确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当中,做得较为巧妙者住前面,较为简单者住在他们后面,较为愚拙者则朝向该区域的西部;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是,凡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都被带往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监禁起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