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对他们来说,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看似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 “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对此,参看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类,一类属于意愿,另一类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434节);认知或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通过确认而陷入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以致他们不可能被征服;因此,表示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这些感官事物若脱离心智的内层,就会陷入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掉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有一民族上来侵犯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如狮子的牙齿,它有母狮的大牙。(约珥书1:6)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者的牙齿。(诗篇3:7)
兽从海中上来,甚是可怕,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7)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对一切事都推理和争论事情是否如此;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磨牙声,其本身乃是真理和虚假的冲突,故明显可知“磨牙”(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路加福音13:28)是什么意思;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知道“咬牙切齿”(约伯记16:9;诗篇35:15-16; 37:12; 112:10;弥迦书3:5;耶利米哀歌2:16)是什么意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