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揭秘启示录 #416

416.“并听见它大

416.“并听见它大声说,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祸哉!祸哉!祸哉”表对教会中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最深切的悲哀。“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感到悲哀,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感到悲哀;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感到悲哀。“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悲哀,因为重复三次表示最高程度,并且“三”表示全部和完全(505节)。“住在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拥有圣言的教会中,并借此认识主的人;“地”表示教会(参看285节)。“三位天使要吹的其余的号声”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具有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悲哀的正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对他人目前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的悲哀:
法利赛人和文士,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23,25,27,29)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祸哉,那些以房接房的人。祸哉,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浓酒的人。祸哉,那些牵罪孽的人。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的人。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祸哉,那些勇于饮酒的人。(以赛亚书5:8,11,18,20,21,22,以及许多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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