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367.启7:9.“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表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并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披着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参看328节)。“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树枝”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树枝”表示最终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
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32)以西结书(41:18-20)所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至于“棕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好树的果子和棕树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2,13)
以此表示出于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那些栽于耶和华殿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其它地方同样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首先之物,这首先之物便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士师记1:16; 3:13)。约旦河是进入迦南地的第一边界或入口,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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