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360.启7:8.“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约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繁殖和增多;但此处“约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的名排在西布伦支派之后、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中间;在一个系列或次序中,首先提及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及的支派则表示属于认知的某种智慧之物;最后提及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效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故被立为埃及的宰相(创世记41:38-44;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是因为他在此代替“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智识是出于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的全部。约瑟在此之所以代替以法莲,是因为约瑟的次子、表示教会意志的玛拿西在前面已被列入支派(355节)。教会的智识因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故在以下经文中,“约瑟”就表示这智识,因而表示这教义: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的枝子;他必凭他弓的力量而坐;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渊泉之福。(创世记49:22-26)
此处“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299节)。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所藏的渊泉;得日头出产的佳果,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愿这些都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 33:13-17)
“宝物”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教义由此而来。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败痛心。(阿摩司书6:6)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拯救约瑟家;以法莲人必如勇士,他们心中畅快如同喝酒。(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自良善的教义真理(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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