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90.那些不知道神性全能照着秩序进行和运作的人,可能会出于自己的幻想孵化出许多与健全理性相反和冲突的东西,或说可能会形成许多违背健全理性的矛盾和幻想的观念;如为何神不立刻取得人身,无需经历这些发展阶段;为何祂不用从世界的四方提取的元素来为自己创造或构建一个身体,从而使自己作为神-人而让犹太人肉眼可见,甚至让全世界肉眼可见;或祂若想出生,为何不将自己的全部神性都注入胚胎本身,或婴儿本身;或为何祂在出生之后,没有立刻把自己提到成人的身量,并出于神性智慧说话。那些认为神性全能与秩序无关的人可能会孕育并生出这些和类似想法,从而使教会充满荒谬或疯狂和垃圾,这种情况也的确发生了。例如,有人宣称,神可以自永恒生下一个儿子,然后让第三个神从祂自己和儿子那里发出;还宣称,祂可以向人类发怒,把他们置于诅咒或毁灭之下,然后愿意通过圣子的代求和对祂的十字架的纪念而向他们施怜悯;再者,祂可以将祂儿子的公义赋予人,把它植入人心,就像克里斯蒂安?沃尔夫的“单子论”,照作者本人的话说,这种单子包含了属于圣子功德的一切,但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若被分割了,就会化为乌有。此外,祂可以像通过下达教皇诏书一样赦免祂想赦免的任何人的罪,或把最不虔诚的人从他的黑色邪恶中洁净出来,从而将一个像魔鬼一样黑的人变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一样白,而此人可以像石头一样一动不动,或像雕像或偶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以及那些以为神性能力是绝对的,不知道或承认其中的任何秩序之人,可能会像扇风机把糠秕吹到空中一样向外传播的其它许多疯狂观点。在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永生的属灵问题上,这些人可能会偏离神性真理,就像一个在林中的瞎子,时而绊倒在石头上,时而额头撞到树上,时而头发缠在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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