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IV.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在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使徒教会是不为人知的,
在圣言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或暗示过
636.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显然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个部分,即亚洲、非洲和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的统治不仅延伸到后来分开的欧洲许多王国,还延伸到欧洲以外的邻国。如前所述,他将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宫殿,是为了将阿里乌斯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中清除出去。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因为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像一座装饰着“……长眠于此”的墓志铭的坟墓。存在于这个时期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家被称为教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具有弟兄关系,或出于亲密关系而被称为弟兄。这个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位格,因而也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只承认在时间中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一点从被他们的教会称为《使徒信经》的信经明显看出来,其中有下面这些话:“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的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个信经和其它两个信经一样,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真正而普遍的信经,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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