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614.从这几点可以看出,罪的赦免不是指它们的根除和冼净,而是指它们的移除,因而它们的分离;此外,人实际上归给自己,或变成自己的每一种邪恶都会留在他身上。既然罪的赦免是指它们的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种保护和看顾通过重生被赋予他。我曾听到一个在最低层天堂的人说,他被免除了罪,因为它们被洗净了,他补充说,被基督的宝血洗净了。但由于他在天堂,因无知而犯了这种错,所以他被允许恢复自己特有的罪恶;当它们返回时,他承认它们是罪,从而获得了一种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
这次经历也清楚表明,罪的赦免不是瞬间的,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紧随重生而来。被称为罪的赦免的罪的移除,可以比作把不洁之物或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或旷野里;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或旷野代表地狱。它也可以比作在迦南地,将各个民族与以色列人分离,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约书亚记15:63);这些人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分离了。它还可以比作非利士人的神大衮所发生的事,当约柜被抬进来时,他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了(撒母耳记上5:3-4);因此,他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移除了,只是被移到另一个地方。
它可以比作被主打发进入猪群的恶魔,猪群随即跳进海里淹死了(马太福音8:31-32);在圣言中,无论在那里还是在别处,“海”都表示地狱。它也可以比作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与天堂分离后,首先侵扰大地,然后被扔进地狱(启示录12:9; 20:2, 10)。它还可以比作一片潜伏着各种野兽的森林,当这片森林被砍伐时,这些野兽就逃到周围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土地被清理和耕种,变成一片肥沃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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