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VIII.那些虽然没有省察自己,但却因邪恶是罪而停止邪恶的人也悔改;
那些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做仁爱作为的人同样实行这种悔改
535.由于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因本章最后几节(TCR 564-566节)给出的许多原因,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种悔改在于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此处会提出一种更容易的悔改,即:当有人正在思想和打算任何邪恶时,他要对自己说:“虽然我正在思想和打算它,但我不会做它,因为它是罪。”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遏制或打破从地狱注入他的试探,并阻止它进一步进入。奇怪的是,任何人都很容易指责另一个正打算作恶的人,对他说:“不要这样做,因为这是罪。”然而,他很难对自己说同样的话;这是因为后一种情况触及意愿,而前一种情况只触及离听最近的思维,或说后者需要意愿的活动,而前者只需要基于所听到的事的低层次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看看谁能实行这种实际的悔改;结果发现,他们就像辽阔的沙漠或旷野中的鸽子一样罕见。有些人说,他们能以更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并承认自己的罪。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的确都会避免实际的邪恶,但他们很少反思意愿的内层,以为他们没有处于邪恶,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他们甚至以为良善遮盖了邪恶。但我的朋友,仁爱的第一步,或第一件事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和理性本身都教导了这一点;因为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怎能逃离并驱逐邪恶呢?除非良善从内层被洁净,否则良善怎能变成良善呢?我知道,所有虔诚的人,以及所有理性健全的人,读到这一点时,都会同意,并视之为真正的真理;然而,很少有人会相应地去行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